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为乐、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一、广西师范学院在职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
01 社区管理与发展 02 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 03 社会工作实务
三、社会工作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 | | | | 社会工作理论 社会研究方法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伦理 社会政策分析 | | 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社会工作中的领导能力与团队建设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社会工作项目管理与评估 老年社会工作 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 企业社会工作 性别社会工作 矫正社会工作 高级民政工作实务 社会统计学 残疾人社会工作 精神健康服务 学校社会工作 |
四、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五、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根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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