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办学沿革
广东药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经66年砥砺奋进,已形成“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
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拥有完整的本-硕-博培养体系,设有22个学院(部)、3个研究所(中心)、2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02学科特色
学校自2003年开始招生研究生,现有中西医结合、药学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药学、中药、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食品与营养、医学技术等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
学校建有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等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以药学、中西医结合为龙头的大药学、大健康学科群优势明显。根据第三方评价2024年9月发布的数据,学校在ESI全球高校和研究机构中排名2343位,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5个学科领域稳定进入ESI全球1%。
03师资团队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40人,硕士生导师660人,行业导师600人。有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国家优青、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珠江学者、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特支计划”系列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等163人,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16个。
04科研优势
学校主动服务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建有教育部糖脂代谢病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6个,形成较为完备的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药”及医药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等一批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近年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4项。
05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报考我校以下专业硕士研究生,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一)至(四)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3年,或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考生报考;
(2)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3)眼科学(105116)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4)麻醉学(105118)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5)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6)放射影像学(105123)和核医学(105125)只接受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2.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105400)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毕业于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毕业于护理学专业,且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3.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105800)只接受医学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六)学校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06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网上确认
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和时间,将另行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注意:
1、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7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