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学校设有21个学院(部),7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了12大门类。目前,各类学生71000多人,各类教职工 4000 多人(含离退休人员)。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学校正深入实施新时代学校“1248”总体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建设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
二、招生专业及介绍
01
教育学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学科是广西高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在广西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广西师范大学自其前身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32年创办之始,就开始了教育学学科建设。改革开放以后,学校不断加强教育学学科建设,1986年,获得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0年,获得了教育学原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得了高等教育学专业、比较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了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得了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得了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1年获得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教育学一级学科在岗教师(含学部外研究生导师)43人,其中,教授(含研究员)33人、副教授(含副研究员)1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6人、硕士学位教师18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4人。
02
教育经济与管理广西师范大学在1998年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99年开始招生。本专业现设有教育管理研究、教育经济研究、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四个研究方向。本专业现有导师13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4人。
03
心理学广西师范大学于1982年成立心理学教研室,1991年培养教学心理方向硕士研究生,1997年招收应用心理学本科生,2001年招收心理健康教育硕士,2006年获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8年获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心理学本专业现有导师19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拥有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3年以上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符合我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报名流程常年招生,报名流程包括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正式入册环节。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教育学部初审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复审,复审通过后,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供申请人查阅。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所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1份(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申请人通过复审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注册,并按学校要求,参加现场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完成现场确认后,学员转入在册人员库,正式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
注: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学习年限与学费
(一)学习年限。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基本年限为2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基本年限为1年)。
(二)学费。学费分两阶段收取,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费用(不含报名费、教材费),学费标准为2.4万元/生(一次性缴清);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费用,学费标准为1.1万元/生(一次性缴清)。学费必须由学生本人在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上缴纳。
六、课程学习与考试
(一)课程学习课程学习不脱产,以业余或节假日时间为主,采用线下学习+线上学习与辅导的方式,参照在校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申请人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在册人员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见(附件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见(附件3)。
七、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广西师范大学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执行。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课程学习或未能通过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规定的科目,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或终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四)申请人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研修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我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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