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同等学力申硕 > 财经类专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湖北省2011计划,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理事长单位,立格联盟、中国一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长江一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阅卷中心, 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是被誉为“五院四系"的重点政法大学与“五财一贸" 的重点财经大学。

会计学专业

培养性质:

面向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职业,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让学员通过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观念、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含审计与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具备多变商业环境适应能力、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

课程设置:

商务及管理英语、财务管理、会计理论前沿专题、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现代审计理论与技术、营销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管理数学、管理写作、逻辑学。

(注:课程根据班次不同会有所调整)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证书颁发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课程合格结业证。

(2)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经济类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撰写、答辩阶段。

(3)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学制2年

专业优势

可先修学分,学习满可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班结业证书,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历申硕考试,可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流程

步骤①:申请报名,预审通过缴费/签协议;

步骤②:通过资格审查,录取入读;

步骤③:完成全部课程;

步骤④:通过校考和国家统考;

步骤⑤: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

步骤⑥:授予硕士学位。

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Copyright © 广东研招网degreedu.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55987号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