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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锦州医科大学简介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

报名条件

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

(一)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学业。

3、申请人须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及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招生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

考试科目

英语

学业要求

1.课程学习

学校参照全日制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申请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2.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课程后,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

3.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

申请人通过课程考试并取得国家统考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依照锦州医科大学位授予条例,通过论文审核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4.学习年限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必须在自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全部学业,逾期则本次申请失效。

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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