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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法学一级学科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四所高校法学共同入围A级学科,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33万,是全国培养法治专门人才最多的高校。

招生专业

法学

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报名条件的大陆地区、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持有效证件均可报名。

2、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大专学历或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申请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学制教学

1.学制:1.5年。采取面授、网络教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2.教学模式:校本部教学班面授课周末两天集中授课(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不授课),同步提供全部网络课程;网络教学班自由灵活安排时间自学。

3.学分制,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准予结业。

考试流程

1、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法学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

2、申请硕士学位者:

▷须在正式入学起连续四年内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须在正式入学起连续四年内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且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申请硕士学位者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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