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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相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1%。

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招生专业

应用经济学专业

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预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提交给申请学科所在学院联系人进行初审。

(二)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7日(原则上常年报名,后续若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由学信网出具);

3.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

6.两张2寸纸质照片(需与信息平台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报考学校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法学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通过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并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报考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五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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