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同等学力申硕 > 财经类专业

三峡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学校简介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

学校是湖北省重点支持打造的四所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报名条件

0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0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03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以上第1、2条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招生专业

应用经济学专业

授予学位

经济学硕士学位

报名时间

全年滚动招生

学习年限

3~7年

报名材料

01有效身份证件。

02最后学历、学位证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03报考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

0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第3条所列专业申请人无需提交)

05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0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管理平台”注册,并提交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0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学位水平考试。

03在课程考试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0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05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获得申请专业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并通过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2.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

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Copyright © 广东研招网degreedu.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55987号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