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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是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唯一一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的湖北省中医进修学校。2003年,原湖北中医学院与原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湖北中医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学校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还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其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原则上申请专业与报名人员取得前置学历的专业一致;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招生专业

中医学

考试科目

英语

申硕流程

(一)注册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申硕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资料填写

(二)现场确认

学员提交注册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指纹,并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学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三)课程考核

1.学位课程考核。学校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计划,采用线上平台和线下讲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员在规定时效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并授予相应学分。

2.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免考学科综合,具体以申请人报考当年教育部出台的细则为准。

学员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有1次机会)。

(四)临床能力考核(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学员须在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进行论文开题及撰写。

2.学员须在统考通过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分委会审议,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3.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资料的;

(2)申请人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

(3)申请人存在统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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