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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大学MEM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8-22|浏览次数:

广州大学是以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命名的综合性大学,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全职两院院士5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17人、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94人次、广州市高层次人才311人。拥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国家级科研平台(含培育基地)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83个。在“2023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本校共有网络空间安全、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27个学科上榜。

广州大学管理学院拥有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旅游管理硕士(MTA)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023年获批设立工商管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专职教师149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51人,博士生导师17人。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拥有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一大批教学平台。

01MEM项目简介

工程管理专业于2002年6月被评为广州大学首批名牌专业,2003年10月在全国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组织的本科专业教育评估中取得全票一致通过的好成绩,2006年被评为广州市名牌专业,2009年和2010年相继被评为广州市特色专业和广东省特色专业,2018年被评为广东省重点专业,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MEM项目立足广州,面向湾区,旨在培养具有正确思想政治和社会责任观念的适应现代工程管理发展需求,系统掌握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科研素养、创新意识、实际工程管理能力和较高外语水平、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能胜任管理任务要求的复合型高级工程管理人才。

02项目特色

1.专业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

在广东省最早开办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现归并到工程管理专业),已建成为广东省特色专业、重点专业。MEM学位点所依托的管理学院拥有广东省第四个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MEM学位点拥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8人,具有博士学位23人,20余人具有佛罗里达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学习或访问的经历。

2.扎根广州,拥有丰富的校友资源和企业资源

学院秉持“立足广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办学定位,积极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工程管理专业在3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已为社会输送众多优秀专业人才,校友遍布全省房地产、建筑业、物流服务业的大中小型企业,均已成长为企业骨干技术力量,部分校友已成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3.对外合作与交流渠道广泛

学院与欧美著名高校及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频繁,与密苏里大学、佛罗里达大学、悉尼大学、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等20余所世界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有意愿的学员可以申请到海外合作高校开展学分修读、短期交流、企业实践等活动;具备国外高校(需已我校签订双学位培养合作协议)入学条件的,也可申请参加双学位培养项目。

4.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助力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以学院师资为主体组建的创新创业学院是广州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重点建设平台,以创新工程项目实训为主线,培养具有多元化知识结构的技术应用、科研创新和自主创业方面的复合型人才。该平台面向全体学生(含MEM学员)开展“创意、创造、创业”三创教育与实践、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和项目孵化服务。

03招生政策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2023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04复试与体检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试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一般包括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05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06学位授予

凡完成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获颁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769-22314696、2231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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