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始办于2005年,是全国第三批MP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迄今已连续招生16年。本专业学位的建设、发展与日常教学管理隶属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曾获得过全国MPA优秀论文奖、全国MPA优秀教师、全国 MPA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第五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一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华南师大MPA教育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行政、社会、科技和教育发展需要,紧密依托学校尤其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资源,设置了“行政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三个培养方向。
二、培养方向
1.行政管理(Public Administration)
此培养方向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政府改革、政府创新、地方与区域治理、基层治理方面的“广东经验”、“珠三角特色”,近年来参与了珠三角地区大量街道、社区、超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关注地方性治理知识创新的研究风格。
本培养方向师资力量雄厚,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扎实。此培养方向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报》等权威性专业期刊发表了一系列有关珠三角基层治理、地方治理与政府创新、粤港澳区域治理的研究论文,研究成果曾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论文奖等。
在课程设置方面,此培养方向主要开设了《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危机管理》《电子政务与数字治理》等专业方向课。
2.教育政策与管理(Education Policy and Management)
此培养方向主要聚焦于教育领导力的理论与应用,注重引入我校心理学科的优势资源和心理学研究的先进方法,强化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拓宽教育领导力研究的学术视野。同时,突出中小学校长领导力提升的体制与策略,特别是注重校长领导力的提升,包括中美中小学校长领导力提升的国际比较研究等。近年来,本培养方向更加关注我国的民办教育、高考政策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热点问题。
此培养方向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基础扎实。近5年来,本培养方向导师在《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比较教育研究》等权威专业性刊物发表论文近100篇,主持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多项。
此培养方向在课程设置方面主要开设了《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组织行为研究》《教育管理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等专业方向课。
3.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Social Policy and Social Security)
此培养方向注重“全球化—本土化”的研究视角,在学习和借鉴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观点的基础上,拓展比较研究的视野,推进本土化的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建设;强调回应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现实问题,尤其关注珠三角新老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权益维护问题、外来人口与本地的社会融入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港澳居民的社会融合与社会政策合作问题等。
此培养方向师资年富力强,研究潜力较大,近年来主持完成了世界银行TCC5子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多项,以及各级各类地方政府委托研究课题十几项,在《中国人口科学》《南方人口》《学术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权威专业性刊物发表一系列有影响的论文。
此培养方向在课程设置方面主要开设了《社会保障专题研究》《比较社会政策》《社会组织管理》《跨境社会治理》等专业方向课。
三、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聚焦于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管理人才,在培养目标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具备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勇于付出的公共精神,以及与他人协作进行专业工作的责任品质。
2. 熟练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理论前沿与发展趋势、国内外公共管理的先进经验。
3.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结合公共管理治理实践。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
4.培养适应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转型和改革发展需求的各类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包括各类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创新人才、教育管理类专门人才、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创新型人才,以及符合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创新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四、学制和在校学习年限
本学位点研究生基准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1.5年,实习及毕业论文1.5年)。
五、培养方式
(一)采取学分制。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方可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二)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教学和案例教学。注重实际应用,重视培养学员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多采用具有本土特色的案例,实行案例教学。
(三)按若干个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指导组,加强对MPA研究生的具体指导。指导组以具有指导MPA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公共管理部门中资深管理人员参加。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每16个学时为1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1—1.5学年内完成。
(二)课程设置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形成以公共必修课程为主导、模块拓展为补充、实践训练课程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公共管理硕士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程三大模块。所有学员应在完成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方向必修课的基础上,再选修若干门专业选修课。各模块学分分布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共计21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学术外国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等10门课程,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1。
(2)专业方向必修课程
专业方向必修课程共计8学分,各培养方向分别设置4门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1。
(3)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7学分,共设置了包括社会转型与公共治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治理、领导力理论与实践研究等9门课程,每门课程1学分或者2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1。
七、必修环节
(1)行业前沿讲座
此环节由各培养方向导师组具体组织落实学生参与相关讲座、论坛,达到规定要求者,计1学分。
(2)文献研读
此环节由各培养方向导师组具体组织落实MPA学生阅读相关领域的著作、文献,并加以考核,达到要求者,计1学分。
(3)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以及必修环节的完成情况、身心状况等。中期考核坚持“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计1学分。
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纳入中期考核。在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课题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4)专业实践
坚持课程学习与公共管理实践紧密结合,MPA学员要通过专业实践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实习期间,培养学校安排教师进行指导,研究生提交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时间最少三个月。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出具考评意见,学员提交实习报告。
八、毕业要求和标准
本学位点研究生应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学位论文
1.本学位点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具有鲜明的公共管理学学科特色,具有学术研究属性。论文主体部分(绪论、正文和结语)总字数不少于30000汉字。论文所包含要素以及格式体例必须符合《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规定要求。
2.学位论文必须经过预答辩,由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专业软件检测重复率(论文查重),符合查重率基本标准后才能提交给校外同行专拣进行匿名评审,匿名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
十、其他规定
1.主要文献、书目及刊物
为加强研究生文献阅读与信息检索能力的培养,本培养方案中列出了一级学科内必须阅读或较为重要须选读的著作、文献、主要学术期刊等供研究生阅读与学习,具体见附表2。
2.教学大纲
本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有课程简明教学大纲,详细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要求等,具体内容见附表3。
3.适用年级
本次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1级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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