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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MPA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一、学校介绍

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是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建设高校;是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项目优势

华南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2003年获全国第二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学位点,华南理工大学MPA教育自开办以来,依托公共管理学院师资力量,整合全校优质教育资源,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需求,依托“海上丝绸之路”区位优势,立足广东“先行先试”改革试验区,发挥华南理工大学理工科交叉优势,“以战略定位谋资源,以工匠精神树品牌”,打造了我校MPA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

三、报考方向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与区域发展

教育经济与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四、报考条件(以下任意满足一项即可)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限专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不限专业;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限专业。

备注:不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招生类别

非全日制

六、学制

3年

七、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学生毕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学费

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

九、是否设有提前面试

无提前面试

十、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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