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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一、学校介绍

华南师范大学(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南师大”或“华师”,校本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培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广东省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为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理事单位。

二、培养目标

华南师大MPA项目培养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拥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报考方向

行政管理

教育政策与管理

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

四、报考条件(以下任意满足一项即可)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限专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不限专业;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限专业。

备注:不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招生类别

非全日制

六、学制

3年

七、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学费

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

九、是否设有提前面试

无提前面试

十、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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