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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MPA招生简章

广东研招网|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

一、学校介绍

广东财经大学地处全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坚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和“法治、科学、民主、阳光”的治校方略,彰显“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立足大湾区,面向广东,聚焦基层。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按照“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要求,为国家党政机关和其他公共组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公共精神、法治意识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报考方向

不区分方向

四、报考条件(以下任意满足一项即可)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限专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不限专业;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限专业。

备注:不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招生类别

非全日制

六、学制

3年

七、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学费

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

九、是否设有提前面试

无提前面试

十、报考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281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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